苏州存量房(二手房)纯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4点半。申请苏州二手房纯公积金贷款应该符合的条件包括连续缴存6个月公积金、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是正常状态、无公积金贷款余额、首次或第二次申请、购买建造住房、已交付首付款等。具体信息如下: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服务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可以当场办结。
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购买苏州市范围内存量房(二手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和70年产权的公寓等;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总价的20%;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总价的50%;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申请苏州二手房纯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存量房确认书、买卖合同、监管协议、存款凭证、预付证明、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资料。具体信息如下:
1、《存量房交易信息确认书》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实行交易资金托管的地区)《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监管)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2份〈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
3、(实行交易资金托管的地区)达到规定首付款比例的《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监管)存款凭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购买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的存量住房无需提供,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或(未实行交易资金托管的地区)房款预付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3份〈有多本《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需同时提供原件并复印〉);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和户口簿(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4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复印件需含户头页,如户主不是夫妻双方中一方或其子女,则需另外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4份〈结婚证复印件需含照片页〉);
7、如有其他共同借款申请人(共有产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经同户家庭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医学出生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可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各4份);
8、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在办理贷款时当场签具单身声明(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
借款申请人带着准备好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到办理场所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申请人的贷款申请以后,会逐级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出具《贷款申请审批表》,可以采有保证担保、质押担保和公积金余额质押三种方式。
1、保证担保
借款申请人采用保证担保方式贷款的,凭审批材料到担保公司办理保证担保手续。办理完成后,借款申请人拿着审批材料和担保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并签贷款合同。
2、质押担保
借款申请人采用质押担保方式贷款的,到贷款银行办理质押担保及借款签约手续。
3、公积金余额质押
借款申请人采用公积金余额质押方式贷款的,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柜面申请的同时办理质押手续,办理完成后到贷款银行办理借款手续并签贷款合同。
1、结婚证及户口簿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上的须一致。
2、必须选择入驻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目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江苏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张家港农商行、常熟农商行、苏州农商行、昆山农商行、太仓农商行等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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