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没有盖章一般是无效合同但也有特殊情况,在签购房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合同的有效性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由此可以看到:签字盖章都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和按手印的法律意义是一样的。
在购房合同上开发商或代理商作为卖方需要加盖企业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法人私章,企业章除企业公章外合同章也是允许的。公司合同专用章盖在合同上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确认,确定了合同经过当事人双方协商成立对当事人发生了法律效力。
在以下情况下即使合同没有盖章也被视为有效合同:
1、如果法定代表人签字购房合同也可以视为有效。
2、双方虽然没有签合同但是合同一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对方接受且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合同成立。
3、依法成立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自成立时生效。
购房合同生效后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为:
1、当事人必须遵循合同约定,诚实守信、完全正确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违反义务。
2、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律或取得对方的同意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不得非法阻挠当事人履行义务。
4、当事人违反合同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必要时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使当事人依合同的规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