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桂林人买房都会使用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商业贷款来说比较低,近些年深受买房者的喜爱。那么在桂林使用公积金购房贷款都需要哪些申报材料呢?下面就来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材料有哪些吧。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房屋共有权人及配偶等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在区内民政登记婚姻信息系统能查到的无须提供,未婚、丧偶或离异的须签署声明。
3、非缴存职工的收入证明原件。
4、购房合同原件1份,由桂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原件。
5、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
如果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①购买一手期房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和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②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提供房改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
7、区外申请人须提供公积金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原件。
8、用于划扣还款的主借款人银行借记卡原件。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房屋共有权人及配偶等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在区内民政登记婚姻信息系统能查到的无须提供,未婚、丧偶或离异的须签署声明。
3、非缴存职工的收入证明原件。
4、房屋买卖合同原件1份,由桂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原件。
5、未实现信息共享时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6、未注明房产价值的提供购房增值税发票。
7、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
未标注房屋建成年代的需提供房产所在地不动产或住建部门开具的包含房屋建成年代的查询证明,或其他能证明该房屋建成年代的相关资料原件。
8、区外申请人须提供公积金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原件。
9、用于划扣还款的主借款人银行借记卡原件。
在提供以上公积金贷款资料时,我们需要注意:除备注中心留存的原件外,其余相关证件原件仅供中心扫描、验证。并且在办理贷款申请时,借款人及配偶、房屋共有人及配偶须同时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