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定金交给中介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如果中介已经取得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授权也可以代收定金。
1、从法律角度看
《民法典》规定:作为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定金的支付和收取是基于双方的合意并以书面形式约定的。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定金是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的,目的是确保房产交易的顺利进行。但是在实际房产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可能会选择通过中介代收和转交购房定金。
2、从职能角度看
房产中介作为房产买卖双方的代理人,在取得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是可以合法代收和转交定金的。这大多都会在中介服务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中介代收定金以后必须向买卖双方提供明确的定金收据并确保定金的安全。同时中介应当定期向双方报告定金的保管情况确保交易的透明度。
3、从授权角度看
中介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因此代收定金必须经过房产买卖双方的明确授权。如果未经授权擅自收取或处理定金会构成越权或违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4、从托管角度看
资金托管的权限必须经过房产买卖双方的书面同意中介才能托管资金,在达到约定的放款条件、双方协议付款或有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中介才能依据双方的合意或法律判决来处理托管定金。
如果卖方违约且三方合同中约定中介代收定金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买方定金中介无权扣留定金。如果三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