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人征信存在问题或在公积金贷款记录中存在不良记录时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外,借款人被纳入失信人的、提供假材料的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买的房子超过30年被定为危房、改变产权用途的房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成都同城化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1、个人征信、公积金贷款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①当前贷款逾期的或担保人代偿的;
②近两年内连续逾期6期及以上或累计逾期12次及以上的;
③存在呆账、核销、止付、被强制执行等的。
2、借款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借款人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情形的。
4、借款人被纳入公积金失信行为登记的。
5、借款人存在其他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所购房产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1、买受人与售房人是夫妻、父母、子女关系的;
2、楼龄超过30年、砖木结构、无独立厨卫,被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或被认定为已改变产权用途,或存在其他不宜处置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