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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退税政策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23-11-19 14:08:59来源:汇家网编辑:大牛 1017次浏览

山东

2022年5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山东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和商业用房的可以享受契税退税政策。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根据个税实际缴纳金额予以退还。

一、退契税

1、新建商品房退契税

2022年5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如实缴纳契税的可以退契税,退税金额为实缴契税金额的50%。

办理退契税所需材料有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的身份证、契税发票、银行卡。

2、二手房退契税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家庭在潍坊市区内购买二手房并如实缴纳契税的可以退契税,退税金额为实缴契税金额的50%。

办理二手房退契税手续所需材料有不动产权登记证、购房人的身份证、契税发票和银行卡账户。

3、新建商业用房退契税

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家庭以及企业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的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如实缴纳契税的可以退契税,退税金额为实缴契税金额的50%。

办理退契税所需材料有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的身份证、契税发票、银行卡。

二、退个税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可以申请退个人所得税。

退税金额的计算方式:

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还全部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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