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有申请表、授权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供款收款账户、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贷款余额明细、提前还款申请书、还款证明材料等。
1、申请表
申请商转公的申请人需要提供1份《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申请表》,如果夫妻双方都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各自提供1份《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申请表》。
2、授权书
申请人、配偶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填写完毕后签名并加盖手指模。
3、身份证
不需要收取复印件,办理面签时受委托银行核对并扫描原件信息。
4、户口簿
申请人、配偶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各1份。
5、婚姻证明
未婚、离婚、丧偶的需要提供惠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制订的《婚姻状况声明书》原件,丧偶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婚姻状况是“丧偶”状态的提供惠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制订的《婚姻状况声明书》,常住人口登记卡婚姻状况不是“丧偶”状态的提供相关的丧偶佐证材料。
6、申请人供款帐户、收款账户(商转组合的无需提供)
账户需提供名下的一类储蓄卡(具体的银行名称及受理范围见中心网站)银行卡复印正反两面(商转组合提供的供款账户需与原商贷的供款账户一致)。
7、《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
8、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核对提交复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原商贷银行公章。
9、原商贷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明细,由银行出具的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等。
10、原商贷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申请书,经原商贷银行盖章批准(商转组合的申请部分提前还款、商转纯公的申请全部还款)。
以上9、10款资料,商转组合贷款无需提供。
11、证明还款能力资料(个人实际收入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或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包括《收入证明》、工资流水、个税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