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书备案以后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或是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撤销备案,如果房屋有质量问题、面积误差过大、贷款未获批准、售房单位责任等也可以撤销认购书备案。
一、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撤销
《民法典》规定:如果在签认购书的过程中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或者认购书的内容很明显的能感觉到不公平,那么受损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认购书。这些情形如下:
1、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了认购书可以撤销。
2、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了认购书可以撤销。
3、不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使认购书成立时不公平可以撤销。
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撤销
开发商和购房者就撤销认购书备案已经达成一致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也可以撤销认购书备案。这些情形包括:
1、开发商和购房者就撤销认购书备案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撤销。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撤销。
三、基于实际事实可以撤销
1、房屋质量问题:购房人所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或结构问题、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现状发生了变化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撤销。
2、面积误差问题:购房人因房屋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撤销。
3、贷款未获批准: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的手续没有获得批准或批准后无力偿还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撤销。
4、售房单位责任:因为售房单位的责任超过约定期限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撤销。
5、其他法定情形:购房人出国留学或定居、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情形需要解除合同的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