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房转让手续是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的,这一点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
1、房地产管理部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因此公寓房转让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转让手续。
2、不动产登记机构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因此公寓房的转让手续也可以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1、签订合同: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公寓房转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提出申请:签订合同后90日内买卖双方拿着转让合同、身份证件、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申报成交价格。
3、审查材料: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买卖双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真实性和合法性。
4、核实价格:相关部门会对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核实确保交易的公平合理。
5、缴纳税费:买卖双方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
6、办理登记:缴纳税费以后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书给买方。
1、公寓房转让手续和所需材料各地可能有所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获取准确信息。
2、办理过程中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发票、买卖合同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场。
3、公寓房转让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咨询律师或法律机构获取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