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同时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1、协商
对于租房合同纠纷双方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调解来解决,如果确实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积极应诉,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签租房合同时双方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尤其是违约赔偿条款以确保合同的公正、合理与合法化。
2、仲裁
租房合同纠纷发生前双方也可以尝试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但是仲裁需要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仲裁庭有权拒绝受理。如果双方同意仲裁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投诉
如果仲裁无法解决纠纷还可以寻求行政部门的帮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纠纷进行调解或裁决。
4、诉讼
如果仲裁和行政部门都无法解决纠纷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会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处理。
1、发出传票
处理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被告不能出席庭审,法院有权发出传票提醒并敦促被告出庭应诉,传票是法院正式传唤被告出庭的文书有法律约束力。
2、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接到传票后仍不能到庭,法院有权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即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可以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裁决。
3、拘传措施
对于必须亲自到庭的被告,如果经过第一次或第二次的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那么法院有权依法将其拘传至法庭参加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