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代理行为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才有法律效力。代理人必须得到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并且代理行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如果子女没有得到父母的授权或超越了授权范围,代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视为无效。
发现房屋买卖合同因子女代签无效时,先要明确合同对被代理人(即父母)不发生效力。如果子女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代签了合同,父母可以不承认该合同的效力并且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
对于因合同无效而受到损失的第三方(如买方或卖方),有权要求代签的子女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因子女代签而无效,买方可以要求代签的子女返还已支付的定金或购房款,并赔偿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同时如果买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知子女没有代理权,但仍然选择与其签订合同,那么买方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