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计算职工每月应缴公积金的基准数额,这个基数以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基础每年核定一次。根据国家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同时也不得低于劳动部门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工资总额的计算方法
计算公积金缴存基数时先要确定职工的上年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计时工资:按计时标准支付的工资报酬。
2、计件工资:按完成一定计件单价支付的工资报酬。
3、奖金:年终奖、季度奖、月度奖等。
4、津贴和补贴:岗位津贴、餐补、交通补贴等。
5、加班工资:按加班时间计算的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如病假工资、产假工资等。
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当年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或自参加工作以来的实际发放月平均工资。
二、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公式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三、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确定
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由职工和单位共同决定的,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同一单位所有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且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也应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