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公积金单位汇缴登记的需要提供汇缴书、封存文件、启封文件、职工开户文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一、单位汇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当月缴存人员、缴存金额无变动的需要填写《廊坊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并加盖财务章、法人章。
2、当月缴存人员、缴存金额发生变动的需要填写封存、启封、职工开户等纸质及电子版文件,以及《廊坊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并加盖财务章、法人章。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单位汇缴注意事项是什么?
缴存单位在发放工资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部分及个人代扣代缴部分汇缴到廊坊个人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缴存单位专管员及时完善单位对公账户信息,通过单位对公账户“实时结算”或“转账”进行汇/补缴。
1、缴款方式为“实时结算”的可以通过柜面、廊坊住房公积金网厅等渠道办理汇/补缴业务。
2、缴款方式为“转账”的需要遵守“先登记、一次性”原则办理廊坊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业务。通过柜面先进行缴存登记,确定汇/补缴人数、月份、金额及划款银行,取得《汇/补缴登记回单》,再根据《汇/补缴登记回单》一次性办理缴存资金划转业务,不得分批分次缴存,也不得用对公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进行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