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1月30日发布通知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包括提高了使用南京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贷款额度,扩大了提取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费用的范围并简化了手续,同时调整了提取公积金支付存量房的购房款流程。
一、提高公积金可贷额度
提高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可贷额度,由单人30万提高至50万、单户60万提高至100万。
二、扩大范围简化手续
职工及配偶提取公积金支持双方父母自住房加装电梯的,不再要求提供费用发票、政府补贴凭证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等材料,改为提供施工许可手续备案材料。提取时间为施工许可手续批准后一年内,提取总额不超过加装电梯实际支付费用。
三、调整公积金付款流程
将《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调整提取公积金购买存量房支付购房款的流程,买方提取公积金后直接转入资金监管账户卖方无需到场。
本通知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