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1月22日调整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临汾放宽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符合商转公条件的购房人在申请办理临汾商转公时仅将房产抵押即可办理手续;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次数,在临汾使用过装修类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不再计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多子女家庭申请临汾公积金贷款的可上浮20%。
一、放宽“商转公”贷款政策
2023年10月31日以前在临汾市购买自住房时已办理本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符合临汾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仅采用房产抵押。
二、调整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
1、缴存职工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时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2、缴存职工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过1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时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3、缴存职工家庭曾有过的住房公积金装修类贷款记录不再计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4、不向已经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实施多子女家庭贷款政策
贷款申请人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并在临汾市购买首套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且贷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不高于房价的80%、月还款额不超过月收入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