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沈阳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了二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和推广不动产电子证照等4个方面。
1、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
申请人办理在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申请人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再抵押手续和发放新贷款。实现存量房转移与抵押权注销登记、设立登记合并办理。
2、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
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存量房转移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名称变更登记、赠与登记、析产登记、换补证登记可在全市任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即时办结)。
3、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全市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均可申办“交房即交证”服务,实现在交房现场即可拿房产证。
4、推广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
不动产登记机构为企业或者个人办理房屋权属首次登记提供不申领纸质不动产权证书的选择,核准登记后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企业或者个人可直接在互联网上下载和使用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企业或者个人后续需要纸质证书的可以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