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买房时,不论是否贷款买过房只要家庭成员名下无成套住房的都可以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新建商品房且符合条件的契税减免100%,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至2025年12月31日换购住房符合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的退还个人所得税。
1、购房契税补贴
至2023年12月31日在南宁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及契税缴纳的给予100%的契税减免。
2、提取公积金付首付款
至2023年12月31日在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南宁市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和经开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南宁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
3、优化住房套数认定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时,不论是否贷款买过房只要家庭成员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名下无成套住房,在邕商业银行都按首套房执行信贷政策。
4、换购住房退税优惠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房的纳税人给予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新购买的商品房金额大于等于出售住房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买的住房金额小于出售住房金额的,按新购买的住房金额占出售住房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