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材料有单位用工情况材料或社保缴存明细、公积金年度缴存清册、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一、办理材料
1、单位用工情况材料或缴存社保明细清册原件
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未设立社保单位提供单位用工情况材料(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和会计凭证内职工工资明细)。
2、公积金年度缴存清册
单位开户首次增加人员时填写年度调整清册,若职工需转移,需提供转移表。单位印章应和单位开户时预留的相同。
3、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为证件类型非身份证的在职职工设立个人账户的,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二、咨询地点
申请办理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账户设立的申请人,可以到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区办事大厅,和驻南昌市民中心服务窗口及各县区办事处,咨询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开户登记详细信息。
窗口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洲香江路199号房产交易市场3楼;
南昌县办事处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西路1088号县建行三楼;
南昌新建区办事处地址:新建区礼步湖大道639号(都市未来花园小区门口);
进贤县办事处地址:进贤县校前路;
安义县办事处地址:安义县东门路189号县建行三楼;
湾里区办事处地址:湾里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北面(湾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公积金窗口) ;
南昌市民中心服务窗口地址: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南昌市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