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在结婚之前就购买房子了,房产证也是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后来结婚了有了另一半,配偶要求在房产证上面加上自己的名字,让这套房产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
房产证加名字就算是共同的财产了吗?接下来就随我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加名属于共同财产
1、房产证加名字后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的行为,会被视为是原产权人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经发生了变动的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该套房的产权为双方共同拥有。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继承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
5)还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的权利。
二、需要准备的资料
房产证加名字需要原房主和被加名字人共同准备的资料,具体如下:
1、结婚证(没有可不提供);
2、身份证;
3、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
5、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
三、未婚过户注意事项
1、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情况会比较复杂,因为那将视为房屋的买卖。
2、需要双方先进行卖房的程序,并且缴纳有关的税费。
3、然后买卖双方当事人带齐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没有可不带)、税费缴纳凭证、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就可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了。如果一方不去的话就需要去公证处做一份委托公证。
房产证加名字算做共同财产,产权人需要谨慎处理,只要加上了名字,房屋的权益就发生了变化,就不再是一个人享有权益了。非夫妻房产加名需要事先约定好份额,然后通过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来增减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