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购房者积蓄一辈子才能买到一套房子,但在买房市场上却是陷阱多多,一不留神就会误入其中且回天乏术。开发商惯用的销售手段你知道多少?本文就来给大家揭秘开发商销售房屋常见的十大陷阱,看到这篇文章的你可一定要点进来看看。
房价的高低一直是购房者最为敏感的一个话题,而在商品房的广告中往往会出现一个诱人的起价,比说低价××元/平方米起,其实这个房价根本不存在,只不过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人们眼球=的一种促销手段而已。
“零首付、低首付”重出江湖,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兴起了一阵低首付零首付风潮。由于实际上的零首付是由开发商或中介通过预先垫付,或者是通过虚拟抬高房价,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买房的首付款,那么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也是会存在较多法律争议和法律风险。
样板房的作用在于让购房者身临其境地感受房屋的布置、摆设、空间、氛围等,样板房是决定购房者是否购买的重要因素之一,一些开放商房不惜投入巨资装修样板房,有的开发商甚至将样板房的面积做得比实际面积更大一些,但购房者接收房屋后却常发现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由于精装房市场前景巨大,省时省力的精装修房,成了不少购房者的首选,许多房企纷纷转战精装市场。然而事实上精装房却频现问题。有的开发商会以各种原因为借口,在实际交付后,对装修建材的品牌或型号进行调整,使精装变劣装、精装变“惊装”。
房地产广告中“绿化率”是一个提及率很高的词。在绿化率的后面,常常后缀着低至30%,高至60%左右,甚至有开发商打出绿化率100%的数字让人很容易从这个简单的数字,想像到整个小区满目的绿色。
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说明和允诺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小区绿化率达到60%,这个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该说明或允诺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距市中心仅20分钟”、“离地铁站仅10分钟”、“距某商业中心仅5分钟”……给潜在购房者造就出一种近在咫尺的距离感,这样的广告语经常出现在开发商的楼盘广告上。然而广告语中的距离并不代表实际距离,当购房者入住后,往往发现开放商在广告上说的距离某某地点10分钟即达甚至要花超过半个小时才能到达的。
为了生活的便利舒适,购房者在买房之时,有时会将房屋周边是否有医院,小区里是否有公共游泳池,小区旁边是否有大型超市或商场等因素作为购房的重要条件。开发商通常抓住购房者者看重房屋地理区位优势及配套的软件服务的消费心理,在楼盘的广告中会进行夸大或者是虚假宣传,而到了实际交付房产时候,小区的环境、配套设施与原介绍的广告宣传内容是相差甚远的。
教育地产优势一直是开发商用来吸引购房者的一大法宝,这其中也不乏有部分开发商以此来充当广告噱头,“买房即上名校”宣传语背后却暗藏猫腻。有些楼盘一期、二期、三期教育地产大不同但是在打广告时不会明确提出来。有部分购房者对此并不是十分了解在销售顾问诱导下买了该楼盘二期三期,结果却失去了心仪学校的机会。
虽然早就有明确规定,将对赠予空间的面积及其比例进行严格限制,但考虑到法规批准后的施工和进入市场的时间差,今天的房地产市场仍然是可见的赠予空间。由于购房者对赠送面积不太了解,有的开发商会把共享面积、公共绿地、阳台、地下室、飘窗甚至管井等算作赠送面积等等。
这次房子不多,你得早来、下次开盘肯定会涨、排队号快满了,赶紧拿号,销售人员巧妙地运用了开发商的营销手法,进一步刺激了购房者的购房冲动。开发商拿出少量房源进行推送,人为造成市场供不应求,什么房源短缺啊,房价上涨的趋势,再加上一些媒体“软文”的帮助,购房者随后被引诱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