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新房收房资料,购房者可以先查阅合同找到支撑,然后与开发商协商并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收房时开发商通常需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和《面积实测表》等相关资料,以确保购房者能全面了解房屋的状况和质量。其中《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开发商对房屋质量和使用的说明和承诺,而《竣工验收备案表》证明了房屋已经通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是合法交付的凭证。
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资料,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了解购房合同
购房者先仔细查阅购房合同,确认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开发商提供收房资料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资料。
2、与开发商协商
购房者可以通过邮件、信函等书面方式向开发商提出要求,要求开发商提供缺失的收房资料。保留这些书面沟通记录作为证据,证明购房者已经尽到了合理的请求义务。
3、向相关部门投诉
协商无果购房者可以向房管局等相关部门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这些部门会对开发商的行为进行调查,并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应的资料或采取补救措施。
4、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以上措施都不能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收房过程中购房者还需要注意以下细节问题:
1、仔细核实房屋的面积、结构和质量是否与合同附图一致避免出现误差。
2、确认开发商是否已经提供了所有必要的资料和文件,尤其是《竣工验收备案表》这是合法收房的重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