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落户资料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明、迁入地居委会证明和迁移证件,已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离异的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有些城市还会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1、身份证明
购房者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的身份证明,已婚的还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购房者是集体户口的还需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2、房产证明
购房者提供的房产证明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发票,这是办理二手房落户手续的核心资料。房产证需要提供已过户完成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证明购房者拥有该套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购房合同和原始发票用来证明购房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其他材料
购房者除了要提供身份证明和房产证明以外,还需要准备婚姻证明、社保证明、迁入地居委会证明和迁移证件。
①婚姻证明
已婚的购房者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离异的购房者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②社保证明
有些城市会要求外市人员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符合规定期限,购房者需到社保局打印缴纳流水单并加盖社保局公章。
③迁入地居委会证明
购房者需要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了解是否接受迁入户口并获取相关证明。
④迁移证件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时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