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居民开无房证明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去开,这个过程涉及准备资料、开具证明、提交证明、证明查册和出具税单等5个关键步骤,无房证明的有效期是一个月过期需要重新开。
1、准备资料
根据政策指引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婚姻证明等个人身份与关系证明文件,有些城市可能还会要求提供工作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
2、开具证明
带着准备好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政府指定的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市民服务中心开无房证明。
3、提交证明
将获得的无房证明提交到房管局办税窗口,以便房管部门进一步审核和确认。
4、证明查册
房管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无房证明以后会进行查册,确认无房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
5、出具税单
根据查册结果房管局会出具税单或其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