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出租人自房屋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办理租房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及时办理变更备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提供了多种租房合同备案方式:
1、通过房产经纪公司或租赁企业签订租房合同的,可以要求房产经纪公司或租赁企业在北京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在线签约(合同签约成功后即时完成合同登记备案业务)。
2、承租人与出租人自行成交签订租房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自行进行合同备案。同时鼓励出租人、承租人通过平台完成租房合同签约(合同签约成功后即时完成合同登记备案业务)。
通过“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找到“网签备案”-“备案中心”-点击“我要备案”,依照系统指引和相关提示完成信息确认与录入工作。
3、为方便公众和企业办理租房合同签约和登记备案业务,房屋租赁当事人也可以到各区服务窗口和北京市租赁合同备案便民服务网点,由工作人员协助房屋租赁当事人录入信息,指导当事人完成线上签约或登记备案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