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辖区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大连求职创业且符合低保、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脱贫、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和特困、残疾、烈士子女、孤儿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每人可以领取2000元求职补贴。
一、办理流程
1、院校组织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学校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初审公示
各高校审核本校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公示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汇总其有关材料报送至大连相应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
3、县区复审
大连各有关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对高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4、补贴发放
大连各地区人社部门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所在的学校银行账户;各学校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中。
二、申报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由所在院校认定);
3、脱贫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的扶贫卡或《扶贫手册》;
4、农村低收入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有效的《低收入家庭证》;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6、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7、烈士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烈士证书》及存根;
8、孤儿毕业生提供本人的《儿童福利证》;
9、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