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聘任待遇、配套补助、住房保障和短期住宿交通补助和落户政策。其中聘任使用条件有4条、配套补助有5条、住房保障有7条、短期住宿交通补助和落户政策有4条。具体如下:
1、享受高校在编人员待遇和福州市各项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可以应聘福州市重点企业,通过市校企三方合作引才机制,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推荐后符合高校聘用人员基本条件,可以将人事关系转入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式程学院或闽江学院,享受四所高校在编人员待遇和福州各项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2、调任党政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领导职务
可以报考福州市引进优秀博士,经面试考核后聘任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派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储备锻炼。期满考核合格后,调任党政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领导职务(二级主任科员)。
3、免笔试直接面试报考福州市事业单位。
4、博士、硕士可分别按市管国企中层正职、副职岗位予以正式聘任
可以应聘福州市市管国企,属于急需紧缺博士的按照中层正职领导薪酬标准聘任,税前年薪不低于20万元;属于紧缺急需硕士的按照中层副职领导薪酬标准聘任,税前年薪不低于15万元。试用期满考核为“优秀”的经双方协商,博士、硕士可以分别按市管国企中层正职、副职岗位予以正式聘任。
5、15万元奖励
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计划”与福州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落地后给予15万元奖励,分3年等额发放。
6、发放聘用补助
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到福州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作的,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50%-60%的标准发放企业聘用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7、硕士生3万元、本科生1.5万元
与福州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后给予硕士3万元、本科1.5万元奖励分两次发放。
8、每人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进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发放每人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9、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
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经认定后由同级财政发放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共发放5年。
10、享受100万元产权份额可以申请购买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房。
11、可以申请入住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租金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
12、实物配租或7折买房
落地福州市四城区的,可以申请入住45-65㎡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或申请购买50-70㎡市场价7折的安居型限价商品房。
13、落地福州市四城区满1年的可以申请享受30-50㎡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期5年)。
14、万人计划先到先得
推出人才保障“万人计划”,在福州中心城区、大学城(含高新区)、滨海新城三个区域,面向万名以上高校毕业生提供住房保障。
15、未纳入“万人计划”的经予6个月合计3000元租房补贴。
16、租房租金首年三折、第二年租金五折、第三年起七折。
17、免费住宿
福州五城区以外毕业三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来榕游学的国内外在校生、台湾青年,有意来榕求职创业、实习见习的,可以申请我市人才储备中心、高新区、滨海新城最长12个月的短期免费住宿。
18、交通补助
到福州市滨海新城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3个月后分别按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本科1000元/月发放交通补助。
19、落户零门槛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尊重意愿想落尽落,办理流程可简尽简,可以选择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滨海新城人才集体户落户,不受年龄和就业创业限制。
20、人才公寓落户
入住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的可以选择在酒店式人才公寓集体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