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提取江西公积金购买自住房需要提供提取声明、身份证、银行卡,两人及以上申请的需要提供婚姻证明或关系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书。
1、《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柜台办理时);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本人有效银行卡原件;
4、两人及以上购房的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关系证明原件。
5、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的还需要提供关系证明原件;
6、职工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委托配偶代办的必须提供配偶身份证明材料及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②委托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必须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关系证明原件;
③委托单位经办人代办的必须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④经公证委托代办的必须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8、按购房类型分别提供购房证明材料:
①购买商品房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书原件;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②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以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契税完税凭证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存量房)的,需提供首付款证明材料、借款合同和《个人征信报告》(或贷款银行个贷部门出具的还款凭证);
③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自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时间为起始时间);财税专用付款凭证或购房发票原件;
④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原件 (以付款凭证或安置房凭证载明时间为起始时间);财税专用付款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