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建房的两年内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购买二手房的自不动产权证发证日期两年之内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能超过购房款也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网上申请提取的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提出申请,柜台办理的到江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提出申请。
1、职工购买商品房、保障房、拆迁安置房的,自取得审批文件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2、职工购买二手房的:
①全款购买的二手房,自不动产权证发证日期满半年后至两年之内可以申请提取;
②全款购买的二手房,建筑面积≤60㎡且建成年份≥25年的,在不动产权证发证日期起满一年后两年之内可以申请提取。
③贷款购买的二手房,在不动产权证发证日期起两年之内申请提取。
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能大于实际购房支出,且不能超过提取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购买的二手房按增值税发票金额乘以借款合同计算的首付款比例确定。
1、网上办理
①江西公积金缴存职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
②江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之后,对申请信息开始审核;
③符合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的提取转账。
2、柜台办理
①职工带着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到江西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提出申请;
②江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之后,对申请信息开始审核;
③符合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的提取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