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申请人向杭州上城区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户籍窗口办理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报送上城区公安局双基大队,上城区双基大队审批人员将批准结果返回至上城区公安派出所,派出所户籍窗口对审批通过的办理完结,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1、受理
申请人向杭州上城区公安局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审核
上城区公安局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初步审核。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内容和理由;需要内部核查但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配合办理。申请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受理材料经调查核实后将有关材料报送县级公安机关。
3、审批
上城区公安局双基大队审批人员根据报送的材料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
4、办结
上城区公安局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人员对审批通过的进行办理,审批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省内迁移的打印/出具《居民户口簿》;省外迁移的打印/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5、送达
上城区公安局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人员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办理,选择窗口领取的通知申请人领取,选择快递送达的办理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