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廊坊无房租商品房居住,且廊坊公积金账户开户满4个月并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提取人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首次提取不超过1年租金费用;提取额由廊坊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廊坊租金水平合理确定(上限2万元)。
一、已婚人士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已婚人士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银行卡和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有效期1个月)。
二、未婚丧偶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栏标注未婚、丧偶)或单位出具的单身证明并加盖单位的公章或人力章、提取人银行卡;
2、缴存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无房证明(有效期1个月)。
三、离异人士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1、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提取人银行卡;
2、缴存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无房证明(有效期1个月)。
四、代办人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1、夫妻之间代办提取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授权委托书;
2、单身职工由父母子女代办提取的需要提供代办人和提取人的身份证、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书。
如职工曾使用贷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需要证明房屋已经出售或所购房屋位于廊坊区域外才能申请租房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