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廊坊公积金账户余额有13种情况,包括租房提取、买房建房大修房屋提取、偿还贷款本息、离退休的、出国定居的、纳入低保的、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账户封存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终止劳动关系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等都可以提取廊坊公积金账户余额。
1、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廊坊无自有住房是租房居住的;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包括未配备电梯的老小区加装电梯的;
3、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职工离休、退休的以及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出国定居的;
6、被纳入廊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7、职工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的;
8、在集中封存账户或单位封存账户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公积金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劳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并与劳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3、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