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积金付首付前先与所购房产开发商明确首付金额及账户余额,然后再签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向桐庐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将首付款转入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遇购房合同撤销、解除或确认无效的首付款将退回至公积金专户。
一、如何使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购房人在桐庐买房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先与房地产企业明确首付金额及账户余额,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带着《商品房买卖合同》向桐庐公积金中心提出使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申请;审核通过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将首付款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二、省内公积金如何支付购房首付款?
1、购房人用省内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需要前往桐庐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业务确认。
2、经过确认符合条件并明确公积金可提取金额后,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购房合同,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将首付款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子账户。
3、遇确认后购房人公积金账户出现金额变动或无法提取等特殊情形的,由购房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补足首付款。
三、合同解除后公积金首付款如何处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后,购房人提取的公积金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退回至约定的公积金指定专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