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申请提取公积金付房租且资料齐全的,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3个工作日给予答复,不齐全的会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申请资料。配偶参与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需要一块集中办理,每月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也不能超过提取限额,申请人申请提取转账时公积金余额不足的转账中止。
一、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办理时限是多久?
1、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上海市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可以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二、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注意事项有哪些?
1、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需要一块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职工经租赁平台办理网签备案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月提取限额3000元),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1分以上余额);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3个月的提取限额;
3、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当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提取时间段应当在租赁时间段内。
4、提取转账发起时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转账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