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7日到2024年9月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瓯海购买新建商品房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以申领瓯海购房补贴。二孩家庭可以领取3%的购房补贴、三孩家庭可以领取5%的购房补贴。
一、补贴对象
1、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同一对夫妻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
2、在购房及申领购房补贴期间夫妻双方或单方是瓯海户口且二孩、三孩落户瓯海;
注意:
1、“二孩”是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的;“三孩”是2021 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的。
2、符合政策生育的多胞胎可以按生育数计算,超过三孩的按三孩标准领取补助。
3、因参军注销瓯海户籍的符合条件的也可以享受该政策。
二、补贴时间
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取得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后3个月内向区住建局提出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资格。
本次补贴提出申请的有效日期为2028年9月1日前,2028年9月1日之后本次补贴政策终止执行。
三、补贴标准
1、瓯海户籍二孩家庭按购房发票金额给予3%购房补贴;
2、瓯海户籍三孩家庭按购房发票金额5%给予购房补贴;
3、本次补贴最高不能超过30万元。
四、注意事项
1、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夫妻双方只能享受一次补助。
2、由于夫妻关系致使不动产登记与合同主体不一致的,以购房合同与契税缴纳一致的主体做为补贴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