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11月21日起已经正式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了。具体有3种情况:一是借款人在三门峡无房且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二是借款人及配遇、未成年子女在三门峡有1套房或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都将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三是借款人在三门峡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笔公积金贷款的将不予贷款。
三门峡“认房不认贷”政策包含三种情况: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三门峡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三门峡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三门峡市无房但在全国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三门峡市有1套房且在全国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都将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3、借款申请人在三门峡市有2套房及以上的,或已经使用2次公积金贷款的将不予批准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