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在11月6日印发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通知。其中在鼓励住房消费方面共提出8项措施。包括发放购房补贴、大力支持团购、鼓励房企让利、支持换房改善、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信贷政策、推行带押过户和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
一、发放购房补贴
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宜宾主城区范围内(三江新区、翠屏区、叙州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发放购房补贴。
1、农村人员、产业工人、新就业大学生、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每平米补贴200元且每套不超过3万元。
2、教师、医护工作者、现役或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劳动模范等群体每平米补贴250元且每套不超过3.75万元。
3、符合政策的二孩家庭每户补助3万元、符合政策的三孩家庭每户补助6万元。
二、大力支持团购
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宜宾市主城区组团购买同一新建商品房10套及以上的购房群体每套补贴15000元团购补贴。
三、鼓励房企让利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另行给予优惠,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预售申报价格跌幅范围。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让利企业的销售情况进行考核并给予表扬奖励。
四、支持换房改善
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在宜宾房产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购房人退还个人所得税。
五、提高公积金额度
1、单身或夫妻双方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
2、夫妻双方都缴存了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
3、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在宜宾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再增加10万元;
4、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且符合宜宾市中高端人才政策的,在宜宾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再增加20万元。
六、优化信贷政策
引导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落实国家保交楼金融支持政策。
七、推行“带押过户”跨行办理和公积金贷款试点工作。
八、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等各类保障住房筹集和建设,支持和鼓励通过改建、盘活存量房屋、购买新建商品房等方式筹集房源,积极推行“房票”安置满足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