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工作的购房人要在长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且符合长春市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以向长春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
贷款人及共同贷款人将贷款资料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向长春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2、进入审核
开发商带好贷款人的贷款资料到贷款经办中心商品房一科或辖区分理处办理贷款审批。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对贷款资料进行审核并将贷款信息录入系统。
提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3、面签抵押
贷款人和共同贷款人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首付款收据、银行卡到指定银行现场面签办理抵押手续。面签抵押审核通过以后,系统输出特别条款及委托冲还贷款协议等文本由贷款人及共同贷款人签字确认。
提示:办理时限以银行预约时间为准,职工携带材料无误面签当日办结。面签抵押10个工作日内完成。
4、申领放款
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以后,经长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后通知经办银行向中心申领资金并放款。
提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