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青岛买房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提取青岛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全款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如果职工在网上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无需提供以上资料。
一、提取资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是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是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
2、购买再交易住房的需要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是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3、申请人配偶提取公积金的还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提示: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全款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大数据可以在线核验职工申请材料,对于购房或婚姻材料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申请材料。
二、提取额度
符合青岛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日期,当月的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但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