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购房的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要在温州没有商品房,即使在外地有房且正在还贷都不影响在温州买房按首套住房执行的信贷政策,即“温州认房不认贷”政策。
举个例子:
购房人在瓯海区有房但在鹿城区无房,那么购房人在鹿城区再购买首套商品房也按照首套房享受政策。
但是,如果购房人结婚了其配偶婚前在鹿城区购买过商品房并且正在还房贷,那么购房人婚后在鹿城区再购买商品房是按二套房计算的。
注意:海经区单独为一个认定区域暂不纳入洞头区范围,购房人即使在洞头本岛购买过商品房,也不影响到海经区首次购买商品房按照首套房认定的认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