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以上,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房屋权属证书和契税完税票据。
一、提取条件
1、在大连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距上一次提取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3、在大连购买二手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
4、房屋坐落地位于职工或配偶的缴存地或户籍地。
二、提取资料
提取大连公积金用于购买二手房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房屋权属证书和契税完税票据。
如果未记载或无法推算计税金额的,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或《房地产税收纳税申报表》等材料。
非大连户籍购房的提取大连公积金还需要提供户籍证明或购房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以及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的材料。
三、提取额度
1、本人及配偶提取额度为购房日前一个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且不超过房款总额(以发票或收据明示的时间为准)。
2、两人以上且不是配偶关系共同购买住房的,各购房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各购房人所占份额;购房合同中未明确份额的平均分摊且累计提取金额均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3、购买办公、商业、工业、公共配套等非住宅用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4、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和交换等方式取得所有权自住房屋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