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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

发布时间:2023-11-20 14:48:03来源:汇家网编辑:大牛 37次浏览

公积金贷款买房

一线城市广州公积金也开始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了,而且广州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由原来的30%降至到了20%。

11月14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这就是说:11月14日之前在广州有过贷款或是购房记录的无房家庭,现在购房已经被认定为首次购房,可以享受首次购房的首付优惠了。像那些“卖一买一”置换房产的家庭也可以享受公积金首次购房贷款政策优惠了。

1、对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贷款记录已经结清,且在广州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30%;

2、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40%。

而且: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仅计算广州住房外地房不算;

2、全国范围内的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已结清都不影响住房套数认定;

3、购买广州市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4、计算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时,已经卖出且已不在家庭名下的住房不计算;

5、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没有区别;

6、正在办公积金贷款但还未办理过户抵押的,可以向原贷款办理网点提出按《通知》政策办理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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