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迁移集体户口有三种情况:因工作变动迁集体户、因租赁房屋迁集体户、因在校学习迁集体户。迁移集体户口时首先要准备好迁移集体户口所需的资料,然后带齐资料到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集体户,符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可以当然办理落户手续。
一、因工作变动迁移集体户口
户口登记在天津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居民,因为工作变动需要将户口迁移至新单位集体户或人才集体户的可以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人的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集体户首页);
2、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3、单位或人才机构同意落户的证明。
户口迁移人拿着上述资料到新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集体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落户手续。
二、因租赁房屋申请迁移集体户
户口登记在天津市单位集体户或人才集体户的居民,在天津租赁房屋且登记备案超过6个月的可以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人的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
2、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
3、社区公用户落户承诺书。
户口迁移人拿着上述资料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社区集体户。材料齐全的报派出所长审批后办理落户手续。
三、因在校学习申请迁移集体户
天津普通高校户口在学生集体户的毕业生,继续在天津跨院校进修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的可以由录取学校或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
2、录取通知书。
户口迁移人带齐资料向新学校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移落户。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落户手续。
四、户口登记在天津家庭户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迁入集体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