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无发票租房还可以通过公积金业务柜台申请办理。办理时可以申请人本人办理,也可以由单位经办人或委托人办理。单位经办人和委托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委托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
一、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
二、北京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1、本人办理的携带身份证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2、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3、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注意:本人办理无发票租房提取后,在事项有效期内可以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者前往柜台,对自动接续的功能进行调整:申请提取时未勾选自动接续的,可在事项有效期间再申请;已申请自动接续的,可在事项有效期间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