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韶关房屋抵押备案,可以从网上办也可以从窗口办。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后,受理人员开始受理审查,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并告知原因,符合规定的受理审查。审查通过以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到韶关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结果。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并提交准备好的申请材料。
2、收件受理
受理人员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以后,核验申请人的材料并作出受理决定。
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以下3种情况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1)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3)申请人隐瞒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不予受理。
以下2种情况符合条件后予以受理:
1)不能当场审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将申请材料补齐;
2)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3、审查
申请受理后,韶关住建局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受理。
审查人员会审查以下事项: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自取。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韶关行政服务中心房产交易窗口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受理审查
受理人员依法查验申请主体、材料,录入信息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资格、申请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相关凭证;申请人不符合资格或材料不齐、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