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范以多人虚假共同购买住房方式套提住房公积金,引导职工合规使用公积金,太原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6月12日发布了共有产权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调整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通知规定如下:
1、同一套住房的共有产权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间隔12个月(365 天)。
2、共有产权人以继承、赠与等未支付对价方式获得房屋产权的不能提取公积金。
3、共有产权人应当按照所占份额确定可提住房公积金额度,具体操作规定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的解释》执行。
4、依照本通知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及其相关政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