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为商品房、二手房、安置房、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无房户提取、离退休提取、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等多种情况。具体提取资料参见本文详细信息。
1、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
购买商品房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三年之内的《不动产权证书》;
2)购房发票或收据;
3)提取人身份证;
4)产权人是配偶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
2、未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
购买太原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3年之内《商品房买卖合同》(即网签合同);
2、购房发票或收据;
3、提取人身份证;
4、买受人是配偶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
购买太原行政区域以外商品房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3年之内《商品房买卖合同》(即网签合同);
2、购房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地所在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房产核查结论(跨省通办或两地联办时适用);
3、购房发票或收据;
4、提取人身份证;
5、买受人是配偶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
购买二手房的提取山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三年之内);
2、《存量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买卖合同》;
3、契税发票;
4、提取人身份证;
5、产权人是配偶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取山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拆迁许可证或房屋征收决定(复印件);
2、拆迁安置协议书或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
3、购房发票或收据;
4、提取人身份证;
5、拆迁安置人是配偶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合同》;
2、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并加盖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印章;(如办理冲还贷业务,应到所在公积金中心打印);
3、提取人身份证;
4、主借人是配偶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
无房户提取山西公积金的,提取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距申请日12个月内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
3、提取人身份证。
1、离退休证或者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
2、提取人身份证。
注: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柜面申请销户提取时无需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
1、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提取人身份证;
3、个人承诺书(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供统一格式)。
1、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2、提取人身份证。
1、提供伤残证或者县(区)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证明(1-4级);
2、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提取人身份证。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2、公证书或继承声明书(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供统一格式);
3、继承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