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手的新房有问题该怎么办?本文大牛为您列举了6种可能引起合同纠纷的情况,在您遇到相似的情况时可以做下参考:
一、定金引起的合同纠纷
交认购金的时候,认购书对房屋位置、面积、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限等都进行了约定。但有时开发商会在购房合同外在同你签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的内容你要看清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准业主。
二、房屋质量引起的合同纠纷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楼体不稳定、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水平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垂直渗漏多见于各种管线与楼板接合处)、墙体空墙皮脱落、隔音隔热效果差、门窗密闭性差变形、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不合理、公用设施设计不合理……
遇到这样的问题,你先找一个房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一下房屋问题。找出问题的原因,拍照记录,保存证据。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经检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业主有权退房。毕竟集体的力量要大于个人,建议最好把诸多房子有问题的业主联合起来集中反应。
三、产权问题引起的合同纠纷
普通住宅正常的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但由于征迁工期等原因会直接影响业主所拥有的产权年限。也有可能是地区规划一直在变更,间接导致开发商拿了地以后不能立即开发销售。还有一些开发商则存在自身捂地或者捂盘的现象导致产权缩水。
所以当你看到"价廉物美"的项目,要将年限损失折算进行考量,不要"捡便宜"买了缩水的楼盘。
四、面积缩水引起的合同纠纷
知道啥叫"缩水陷阱"吗?"缩水"了,买的房就可能不划算了。
开发商常干的事是在最终面积核算中,增加你的公摊面积,让套内建筑面积缩水,最终的总面积增加且增加的幅度往往不突破3%。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屋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你。在收房的时候,可以向开发商要一份《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如果对面积有异议,可以叫相关测绘单位对面积重测。
五、交房延期引起的合同纠纷
"开发商在之前没有任何的通知和解释,而在交房日子突然说交不了",明明可以开始装修早点搬新家,还要在外面继续租房,谈好的装修施工队也要延期。
发生这种情况不能马上解除合同,双方可以约谈一致,设定一个宽限的日期,让开发商在宽限日期内履行合同。但开发商在宽限日期内还是不能交房,这时候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购房者已交付的购房款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房日期所发生的利息计算。违约金一般按所交购房款的一定比例计算,但一般不能超过所交房款的20%。
六、私改规划引起的合同纠纷
开发商在建设项目的过程中更改规划,如小区绿化变更、原有的沿街会所和物管用房变成了商铺、承诺的幼儿园没有了等等,实际交房与效果图、平面图、沙盘图规划和实际出入较大。
小区存在规划变更的问,首先应掌握一些基本证据,了解小区的规划情况、竣工情况等等,看是否有合法的变更理由。基本证据证实后可通过诉讼手段追究开发商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在没有给开发商施加足够压力的情况下,开发商是不会有诚意来谈判的。
买房前,大家都要好好做足功课。尽量选择有实力、有口碑的知名开发商,查看“五证三书”,了解业主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理性的比较分析作切合实际的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