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发布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12条政策措施,其中金融减税以及各项补贴等得到了郑重声明,以下是相关内容:
一、加大金融支持
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文旅企业的信贷投放。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文旅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并统筹考虑展期、重组等手段,按照市场化原则由银行与企业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方式。引导银行机构合理降低新发贷款利率,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在前期大幅度降低的基础上稳中有降。落实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定期组织银行机构与梳理出的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多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进行直接融资
二、落实减税降费
严格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0 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减轻经营负担
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 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 2023 年 3 月 31日;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含当日)期间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10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 4 月 12 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
四、鼓励发行债券
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持续完善景区周边旅游交通网、公共服务网、智慧互联网,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完善内容体系提高运行质量,构建与全域旅游发展相匹配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五、给予补贴贴息
对涿州市经营涉农文旅项目的脱贫户、防贫监测对象可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给予补贴。对从事旅游产业、带动脱贫户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等给予产业贷款贴息;对于从事旅游产业的脱贫户防贫监测对象给予贷款贴息。在疫情防疫期间对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带动脱贫和防贫监测对象发展的扶贫车间、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带贫主体,可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
六、纳入政府采购
支持旅行社企业在现有经营许可规定的业务范围基础上,增加会议、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等经营范围。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会展活动及参观学习、红色教育、党建培训等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旅游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相关事项,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
七、免征增值税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八、加强资金扶持
在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贷款贴息”、重点文化和旅游单位实施“以奖代补”、旅游演艺企业和文创企业支持奖励等方面,积极争取资金补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文旅产业恢复振兴。鼓励支持争创“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奖励。
九、促进文旅消费
加大“保定文化惠民卡(券)”发放力度。鼓励 A 级景区、星级饭店和涿州特色美食商家开展打折让利等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融合的促消费活动,有效激活全市文旅消费。
十、打造投融资平台
盘活存量资源和项目,激发文旅项目新动能,为企业打通投融资渠道,构建服务政企的文旅投融资平台,组织企业参与上级举办的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招商发布会、银企对接会等活动,吸引社会资本支持重点文旅项目建设,解决本地企业可持续发展问题,助力文旅产业链稳定循环、转型升级。
十一、开展组织培训
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上级组织开展的“税费惠企”“金融惠企”“保险惠企”等系列政策辅导;组织文旅从业人员技能提升、旅游民宿等技能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十二、加强推广宣传
充分利用保定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文旅项目招商发布会、精品旅游线路推介会、涿州特色美食推介会等平台,在文旅企业项目招商、宣传推介、市场开发等方面提供综合服务,持续开展“扶文助旅”公益宣传活动,帮助文旅企业降低疫情不利影响,助力激发文旅企业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