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9月8日--9月18日开始申报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所在地乡镇政策、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领流程、补贴标准、补贴期限参见本文详细内容。
一、申报条件
1、持有《就业创业证》并已认定为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
2、已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2023年度涿州社会保险费。
3、个人名下无营业执照、非企业股东、法人、监事、经理等任何职务。
4、就业创业证已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二、申报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3、灵活就业证明及存档凭条复印件。
4、社会保险完税证明及复印件。
5、已开通金融账户功能的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三、申领程序
1、相关人员持上述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部门进行申请,并填写《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劳动保障事务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审核表及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各劳动保障事务部门应严格审核其是否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并且个人名下无营业执照、非企业股东、法人、监事、经理等任何职务。对弄虚作假的取消以后申请补贴资格,对经办责任人严肃处理。
3、劳动保障事务部门初审工作完成后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市人社局审核完成之后将审核结果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复核后将资金拨付到市劳动保障事务部门,再由市劳动保障事务部门通知本人到街道签字盖章,手续完成后将资金划入本人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帐户。
四、补贴标准
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费用的66%(两项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超过部分不予补贴)。
五、补贴期限
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初次申请的人员从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日期的次月开始享受补贴,当年未及时申请补贴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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