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涿州市公布了2023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信息。涉及林家屯镇林家屯村、沙家庄村、小庄村,和松林店镇史各庄村、太和庄村,具体信息如下:
林家屯镇林家屯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信息
林家屯村所征土地1.3897公顷,其中耕地0.0016公顷。征收土地东至林家屯村地,南至林家屯村地,西至沙家庄村地,北至林家屯村地。征地将用于工矿仓储用地建设。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公顷175.5万元。其中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到评估后确定。
林家屯镇沙家庄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信息
沙家庄村所征土地4.5503公顷,其中耕地0.5164公顷。征收土地东至林家屯村地,南至沙家庄村地,西至沙家庄村地,北至史各庄村地。征地将用于工矿仓储用地建设。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公顷175.5万元。其中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到评估后确定。
林家屯镇小庄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信息
小庄村所征土地2.6187公顷,其中耕地1.1820公顷。征收土地东至小庄村地,南至小庄村地,西至史各庄村地,北至小庄村地。征地将用于工矿仓储用地建设。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公顷175.5万元。其中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到评估后确定。
松林店镇史各庄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信息
史各庄村所征土地5.9006公顷,其中耕地2.4427公顷。征收土地共涉及3个地块。1号地东至史各庄村地,南至沙家庄村地,西至史各庄村地,北至史各庄村地;2号地东至史各庄村地,南至史各庄村地,西至史各庄村地,北至史各庄村地;3号地东至小庄村地,南至史各庄村地,西至史各庄村地,北至史各庄村地。征地将用于工矿仓储用地建设。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公顷175.5万元。其中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到评估后确定。
松林店镇太和庄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信息
太和庄村所征土地0.2765公顷,不涉及耕地。征收土地东至太和庄村地,南至太和庄村地,西至铁路,北至太和庄村地。征地将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公顷175.5万元。其中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到评估后确定。